【环评报告书】泗洪县金锁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0-08-18 环保公示 浏览量:958
泗洪县金锁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泗洪县金锁镇工业集中区规划
2、项目概况
(1)用地规划范围
金锁镇工业集中区分为北区和南区,其中北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小鲍河、江苏大兴庄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院墙,南至污水厂中沟、江苏大兴庄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院墙,西至工业园区二环路、金东路,北至曹金路,占地面积0.55km2; 南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沈庄五组水塘,南至沈庄五组王尧,西至青陈线,北至泗洪聚义木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0.35km2。
(2)产业定位
导产业以发展木材加工、纺织服装和机械制造为主,兼顾集中区已有企业现状。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区域环境空气除PM10、O3外各项监测因子的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宿迁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 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共有7个河湖断面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水质年均值均达国家考核要求,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Ⅲ比例为85.7%,同比上升14.3个百分点。全市共有17条河流19个断面纳入省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7%,优Ⅲ比例为89.5%,同比持平。全市共16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8%,同比上升18.8%。骆马湖宿迁片区和洪泽湖宿迁片区全年水质达标。
3、环境噪声质量
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噪声测点昼、夜间噪声均低于相应标准限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
区域地下水环境处水质较好,各监测点位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
5、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各监测点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中相应标准,由此可见,评价区域内土壤、底泥环境质量良好。
三、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对影响
工业集中区内产生的工艺废气,通过采取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经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艺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功能区范围之内。
工业集中区废水规划实行集中处理,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规划通过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厂集中处理。
工业集中区施工期和交通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工业集中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泗洪县金锁镇工业集中区规划》(2019-2030年)符合泗洪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工业集中区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区域环境容量及资源承载力能够满足工业集中区规划实施的需求。工业集中区在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总量控制要求、规划区域土地得到相关部门确认的基础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鉴于区域受周围环境的制约,园区规划的实施应在有效地落实对周围换进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工业集中区需重视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工业集中区规划及开发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询意见主要内容
1、您认为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吗?
2、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您认为工业集中区规划实施后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有何影响?
4、您认为工业集中区规划实施后对当地空气质量有何影响?
5、您认为工业集中区规划实施后对当地声环境质量有何影响?
6、您认为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定位是否合理?
7、您认为工业集中区建设中需注意的环境因素是什么?
8、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工业集中区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查阅信息方式
如果公众对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泗洪县金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0527-80829296;
联系地址:泗洪县金锁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件:15052779586@qq.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艾力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5-86658253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湖紫都城1栋1305
电子邮件:nj_ailichen@163.com
七、征询意见范围及形式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园区影响周围居民为主。
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信息发布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泗洪县金锁镇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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