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齐恒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短纤维生产项目

时间:2022-02-24  环保公示  浏览量:915


江苏齐恒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短纤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自201911日起施行)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已向公众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发布江苏齐恒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短纤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短纤维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江苏齐恒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经济开发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3万平方米,购置转鼓烘干机、螺杆挤压机、过滤器、均化增粘除杂装置、纺丝箱体、转绕机组、真空煅烧炉(电加热)等设备,年产短纤维6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磨粉、混料/上料粉尘造粒挤压废气、螺杆挤出废气、均化增粘废气、真空煅烧废气、卷绕油剂废气、后纺油剂废气和泡粒造粒废气

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真空煅烧炉系统中喷淋洗涤产生的清洗用水生产线循环冷却用水以及员工生活用水等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以及各类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在60~90dBA)之间。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熔体胶块废丝及边角料废油、废油桶、员工生活垃圾以及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污泥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破碎/磨粉、混料/上料粉尘在磨粉、混料、搅拌、上料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接PVC软帘,粉尘有效收集后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造粒挤压废气、螺杆挤出废气、均化增粘废气、真空煅烧废气、卷绕油剂废气各废气经集气罩或管道收集后汇集通过一套蓄热式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卷绕油剂废气先经“静电油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后再进入蓄热时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

后纺油剂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泡粒造粒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泗洪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排放;清洗废水经和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 2005中再生水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后回用于生产线循环冷却系统

3)噪声

过合理的平面布局、提高绿化率、采用低噪声设备以及隔音降噪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杂质、熔体胶块、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

废丝及边角料收集后回用;

废油、废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废活性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集中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在经济损益方面有着正面影响,公众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等。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的接受程度;对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等。

3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江苏齐恒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总

联系电话:0527-68367020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经济开发区

评价单位:南京艾力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大厦905

联系人:甘工

联系方式:025-86658253

邮箱: nj_ailichen@163.com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若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到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阅读,或联系环评单位提供报告书简本电子版阅读),具体联系方式见上


公众意见表+征求意见稿请见附件(附件有效期:2022.02.24--2022.03.10)

 

发布单位:江苏齐恒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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